近日,我市绿海司法鉴定中心申报的环境类司法鉴定获得云南省司法厅批准,3名工作人员通过了司法鉴定人初任培训,并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将可开展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环境保护或治理工程项目评估鉴定等项目的司法鉴定。
普洱市绿海司法鉴定中心通过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合作的形式,由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鉴定,设有原子吸收分析室、离子色谱分析室、比色分析室、自动比色分析室、分析天平室、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室、色谱分析室等实验室,拥有多台(套)分析设备。环境监测类司法鉴定的开展,将为环境污染损害案件提供有力证据和技术支持,为绿色普洱、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专业保障,对于解决环境执法中的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加大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通讯员:张凌雁编辑:李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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