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摄影家协会
年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普洱市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宣传“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和普洱优美的人居环境,普洱市摄影家协会决定开展年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
一、创作主题
为方便摄影爱好者开展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分为四个拍摄创作季。
(一)第一季
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第一季主题——“茶城·普洱蓝”,拍摄创作时间:年11月至年1月。
(二)第二季
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第二季主题——“樱桃花季”,拍摄创作时间:年1月至2月。
(三)第三季
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第三季主题——“茶城夏花”,拍摄创作时间:年3月至7月。
(四)第四季
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第四季主题——“茶城·湿地”,拍摄创作时间:年8月至11月。
二、奖项设置
以“主题突出、内容真实、角度独特,画面靓丽,具有一定视觉冲击力,适合长期在各项介质的媒体上传播推广”为标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评出各个奖项。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总计奖励人/次、奖出奖金元,分别设19个纪念奖,75个优秀奖,5个拔萃奖,1个特别奖,1个金奖。
(一)纪念奖
年1月上旬开展“深入生活·植根人民”主题实践——年大芦山青菜节“青菜美食·芦山笑脸”拍摄创作活动,采用即拍即传即评即奖的形式,评出19幅优秀作品,给予纪念品奖励。
(二)优秀奖
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拍摄创作活动中,第一季以“茶城·普洱蓝”为主题,评出与茶城、茶山和普洱蓝有关的18幅优秀作品,各奖励元;第二季以“樱桃花季”为主题,评出与樱桃花有关的19幅优秀作品,各奖励元;第三季以“茶城夏花”(凤凰花、紫薇花、薰衣草等)为主题,评出与普洱城市花草有关的19幅优秀作品,各奖励元;第四季以“茶城·湿地”为主题,评出与普洱城市、城市湿地有关的19幅优秀作品,各奖励元。
(三)拔萃奖
在“芦山笑脸”、“茶城·普洱蓝”、“樱桃花季”、“茶城夏花”、“茶城·湿地”、“普洱人居”等拍摄创作季活动中,评出5位普洱城市影像记录拔萃者,给予0元奖励。
(四)特别奖
活动结束时,评出1位普洱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影像记录特别奖,给予元奖励。
(五)金奖
活动结束时,评出1位普洱城市影像记录金奖,给予00元奖励。
三、活动规则
(一)“包容开放·团结拼搏”普洱精神、“天赐普洱·世界茶源”普洱城市品牌以及普洱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的摄影作品贯穿拍摄创作活动全过程,作品重点推荐到“普洱发布”、“普洱人居”、“普洱摄协”等平台和宣传画册使用,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作自愿支持普洱市公益宣传。
(二)每一季拍摄创作活动作品要求立意新颖,积极健康,创作时间及使用器材(相机、手机、航拍)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不限,但取材地域仅限于普洱市范围内,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命名格式:作品标题(标注相机、手机、航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图片由普洱市摄影家协会媒体部(西园路社区旁原文联办公楼4楼)收稿,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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