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
公告明确,自年12月11日零时起,凡进入普洱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储存、销售、加工。
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普洱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性风险,确保全市冷链食品安全,现就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年12月11日零时起,凡进入普洱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储存、销售、加工。
二、在普洱市思茅区设立集中监管仓区,为普洱爱伲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兴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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