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江城县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江城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缓解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年江城县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人才两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城县水利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两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包括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政水资源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电工程概预算;
4.户籍要求:普洱市江城县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年10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年、年、年、年、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网站:江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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