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公布了《梧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年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真实展示了全市公积金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系列决策部署情况。中心从解决资金供应入手,保障资金使用需求,依法推动扩面建制,归集、贷款等核心业务指标均按自治区有关要求如期完成,现就《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1.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年缴存额突破20亿元
年,梧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突破20亿元,年末缴存总额突破亿元。年实缴单位家,实缴职工14.62万,实缴金额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4%、3.23%、10.42%。年末,缴存总额.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9%;缴存余额57.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97%。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缴存金额连续三年稳步增长(见图表1、图表2),住房公积金吸引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更多的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
(图表1)
(图表2)
2.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缴,自愿缴存人数逐年上升
年6月,我市开展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自愿缴存人数为人;年,我市个人自愿缴存人数人,同比增长.86%;年,我市个人自愿缴存人数人,同比增长64.02%。年新开户职工中,非公有制单位(包括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占比43.78%,同比增长4.70%,非公有制单位占比缓步提升,相应的实缴职工数逐年上升,今后中心将继续扩大对公积金制度的宣传,让更多群体共享改革成果。
3.缴存结构不断优化
从缴存职工和新开户职工收入分类占比来看,中、低收入占比分别达到99.36%和99.74%,充分说明了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覆盖面较广。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职工住房消费持续增长,提取总额突破亿元。年,全市共5.9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25亿元,同比增长1.44%,年末,提取总额.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45%。
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得到保障,住房公积金在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上从多方面得到充分运用。年,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80.87%,非住房消费占19.13%,住房消费类提取连续三年持续增长(见图表3)。
(图表3)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情况
(一)贷款发放情况
1.当年贷款发放情况
年由于疫情影响,梧州市的房地产销量有所下降,但中心的资产流动性不足问题仍然存在。在实行贷款轮候制的情况下,造成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量大幅下降。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0.47万笔13.0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61%、17.02%。
从各县(市、区)来看:年,市本级共发放贷款6.45亿元、苍梧1.45亿元、岑溪1.62亿元、藤县3.06亿元、蒙山0.46亿元。
2.累计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年底,全市已累计向5.15万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8.74亿元,贷款余额58.3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97%、15.23%、15.3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4%,比上年增加5.58个百分点。
各地贷款余额情况分别为:市本级27.21亿元、苍梧7.86亿元、岑溪8.89亿元、藤县11.31亿元、蒙山3.07亿元。
3.贷款回收及逾期情况
年,全市贷款回收平稳有序,资金总体安全完整。近年来,我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严防严控,严格贷前审核和贷中审批,加强贷后管理,风险控制得到有效加强,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中心从年4月起,已通过收取担保公司对等的逾期催收保证金或代偿金的方式使逾期贷款回收得到了保障。截止年底,我市个贷逾期率为0。
4.个贷率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量与住房贷款归集量同步增长,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4%,与上年基本持平。
5.分类贷款情况
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户、同比减少户;放贷13.05亿元,同比减少2.68亿元。公积金贷款仍主要集中在商品房和二手房贷款,户数合计户,占总贷款户数的99.70%。
从贷款分类分析,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三大特点:一是重点支持职工家庭刚需购房消费。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占总贷款户数的87.51%;二是支持职工家庭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户数为户,占比8.81%,住房面积在90至平方米(含)的贷款户数为户,占比83.14%,住房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户数为户,占比8.05%;三是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贷款购房。按自治区收入群体划分标准,低收入家庭贷款户数为户,占比61.95%,中等收入家庭贷款户数为户,占比37.51%,高收入家庭贷款户数为25户,占比0.54%。
(二)社会经济效益
1.对解决中低收入及困难职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支持和贡献突出
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6万元。这些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达99.46%,从中受益显著。
2.保障我市职工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定
年,我市发放公积金贷款0.47万笔13.0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61%、17.02%。消化住房存量56.90万平方米,合计套,约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13.54%。
3.派发利息红利,让利于民
按照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结息规定,完成年度结息工作,向全市缴存职工派发.01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
4.有力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科学、合理运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年,实现增值收益.99万元。其中业务收入.81万元,业务支出.82万元。年,上缴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3万元,累计上缴.92万元,为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三、财务管理情况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当年无个人贷款核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58%,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
四、服务改进情况
中心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效能的通知精神,为单位、职工提供优质的建缴服务,精简业务办理要件,提升服务能力,增加网上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种类,提高网上办理率。
(一)开通同城住房公积金“通缴通取”,提升服务效能
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中心于年5月正式开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同城“通缴通取”,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可以就近到各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
(二)开通异地转移接续网上申请业务
年6月,中心正式开通异地转移接续网上申请业务。工作调入本市的职工,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即可登录中心个人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接续业务。截至年12月31日,中心共办结了笔异地转入业务,其中网上申请笔,占异地转入业务量的86.12%。
(三)开通个人自愿缴存网上开户业务
年6月,中心通过“公银合作”模式开通了个人自愿缴存网上开户,职工可在线上申请开户、自动扣缴住房公积金,实现零资料办理,为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年6月至年12月,共70人通过网上开户办理了自愿缴存业务。
(四)个人网厅功能不断增加
年10月,中心个人网厅上线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新增和打印功能,即本地缴存职工可在网上自助申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开具,无需到中心柜台办理。
(五)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按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精简办理要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业务网上办理率,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全力推进与各商业银行数据共享工作,与建行梧州分行,交行梧州分行、农行梧州分行等10家商业金融机构进行了接洽,年12月底止与农村信用社、桂林银行、建设银行3家商业银行实现了数据共享,职工偿还商贷提取和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线上办理,极大地方便了职工办理业务。
(六)实现“跨省通办”
积极落实“跨省通办”文件精神,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化程度,丰富线上服务种类,使“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3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年12月,中心在市本级和各管理部均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在原有服务窗口上叠加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实现业务无差别化受理,并按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模式针对不同服务事项制定相应的业务办理流程。
五、相关数据指标解释
(一)实缴单位数:指当年实际发生过1次(含)以上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二)实缴职工数:指当年实际发生过1次(含)以上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三)个贷率: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四)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五)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六)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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